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信息产业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服务外包专项的通知》(苏组通[2009]36号)精神,现就我市引进服务外包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能够对宿迁服务外包产业特别是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产生促进和带动作用,在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知识流程外包(KPO)等领域从事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
重点引进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以及财务会计、法律咨询、研发服务等专业服务外包人才。
二、申报条件
引进人才主要分为自主创业人才(A类)和企业引进人才(B类)等两类。
1、自主创业人才(A类)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拥有与服务外包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在服务外包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
(3)2008年1月1日后从省外来宿迁创(领)办服务外包企业;或尚未注册登记、但已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宿迁创(领)办服务外包企业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引进人才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团队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5)引进人才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
2、企业引进人才(B类)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拥有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服务外包相关领域工作的经历,并取得良好业绩。
(3)2008年1月1日后从省外引进到宿迁工作;或尚未到我市工作、但已与相关服务外包企业达成引进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5)企业给予引进人才较高年薪或股权(不低于15万元)。
以上两类人才特别优秀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单位或申报人
1、省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软件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载体;
2、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3、符合引进范围和条件,有意向来宿迁创(领)办服务外包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已获得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再申报。已经申报2009年度省“高层次创新业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需重复申报。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材料申报。省人才办根据各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一面向海内外发布引进人才需求信息。市、县(区)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牵头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才积极申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0日。
2、受理审核。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受理,由各县(区)、宿迁经济开发区、骆马湖示范区、苏宿工业园区集中报市外经贸局外资处(地点:市人防大厦522房间)。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委进行审核,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省外经贸厅。
3、专家评审。省外经贸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咨询、综合评审,按照择优资助原则,确定拟实地考察人选报省人才办。
4、考察公示。省人才办会同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信息产业厅共同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资助人选,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资助人才名单。经费由省人才办、省外经贸厅会同省财政厅按财政管理渠道下达。
五、材料要求
1、“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服务外包人才申报书”。
2、引进或意向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专利等知识产权及权益情况,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情况,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以及反映引进或意向引进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创新创业计划书。
5、已创(领)办企业人才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复印件、2008年度财务报表;已到宿迁工作的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复印件,年薪、股权等待遇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等)。
6、申报时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人才,需提供与相关地方或单位达成来宿创业意向协议书复印件;申报时尚未到宿迁工作的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意向协议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字迹清晰),将申报书与其它所有材料合订一册,并制成电子文档。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下载申报表格可登录宿迁党建网(www.sqdj.gov.cn)和宿迁人事编制网(rsj.suqian.gov.cn)公告栏下载。
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对引进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六、支持待遇
1、给予每位引进人才(团队)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直接进入“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享受培育计划各项支持待遇。
3、优先推荐申报我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引进人才的项目;享受省有关部门、宿迁市及各县(区)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
七、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宿迁市委组织部人才处 杨光利 0527-84368782
宿迁市科技局成果处 张 龙 0527-84388311
宿迁市人事局专家处 刘昌芬 0527-84368362
宿迁市外经贸局外资处 仝德永 0527-84338556
宿迁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陈 武 0527-84338516
宿迁经济开发区组宣部 裴 飚 0527- 88859917
市骆马湖示范区招商服务局 臧 森 0527-84837899
沭阳县委组织部 邓建东 0527-83069820
沭阳县科技局 叶树林 0527-83593081
沭阳县人事局 陈慧敏 0527-83592593
沭阳县外经贸局 石建农 0527-83593516
沭阳县发改局 刘 斌 0527-83593062
泗阳县委组织部 倪海丽 0527-85236668
泗阳县科技局 陈 琼 0527-85271839
泗阳县人事局 颜茂云 0527-85271853
泗阳县外经贸局 冒 宁 0527-85273669
泗洪县委组织部 张 浩 0527-86246622
泗洪县外经贸局 朱海鹏 0527-86248805
宿豫区委组织部 张鹏程 0527-84465093
宿豫区科技局 钱文雪 0527-84469523
宿豫区人事局 周玉英 0527-84465402-8009
宿豫区外经贸局 刘艳芳 0527-84484529
宿城区委组织部: 张 梅 0527-82960190
宿城区科技局 董 丰 0527-82960275
宿城区人事局 陆海文 0527-82960397
宿城区外经贸局 贺恒石 0527-82960361
特此公告。
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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