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开发区,是江苏省人民政府1998年11月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截止2007年底,开发区累计实现进区项目418个,协议利用资金332.37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87个。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宿迁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0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45平方公里。建区以来,开发区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40亿元,形成了“十四纵十一横”的道路网络,水、电、讯等配套设施建设到位,基本实现“六通一平”。同时,省委、省政府为扶持开发区发展,兴建了标准厂房集中区,规划占地面积3400亩,包括标准厂房区、三产服务区、生活配套区和仓储物流区。目前,已完成投资3.9亿元,建成64幢厂房,5幢职工宿舍,共计42万平方米,累计实现进驻项目49个,总投资6.23亿元,投产运营项目38个,总投资4.1亿元。
产业优势不断凸显。开发区以开放型经济为主导,重点突出纺织服装、轻工食品、机械电子、玻璃建材四大产业。围绕晨风服饰、芬那丝等企业,提升纺织服装产业水平和产品档次,打造了高档纺织服装生产基地;围绕娃哈哈等驰名商标,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了食品饮料生产基地;围绕三鼎织造、实信织带两大项目,打造了中国“织带”制造基地。园区产业结构日趋优化,产业优势迅速提升。
项目服务日益优化。按照国际惯例,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高效、便捷、规范”的要求,为投资者承办项目审批、征地拆迁、规划建设、工商财税等项目服务,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实行“项目服务人”制度,“一站式、帮办式、保姆式”服务制度,“契约式”服务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纷至沓来。
载体建设步伐加快。宿迁经济开发区紧抓发展机遇,积极经济转型,大力承接“绿色引擎”――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大力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目前已拥有软件服务外包载体6000平方米,目前已有10-20余家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准备入驻。二期规划建设0.5平方公里的集生态休闲、研发、商务服务、教育培训和生活区的高起点软件园。
宿迁开发区软件园优惠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政策,特制定软件园优惠政策。
一、凡注册在宿迁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营业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均可享受宿迁经济开发区软件园优惠政策。
二、优惠政策
1、三年内零租金提供办公用房。
2、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主要创业人员提供免房租公寓或按人均6000元/年补贴房屋租金,优惠期为2年;为其他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廉租公寓,房屋租金给予50%补贴,或按人均1500元/年补贴房屋租金,优惠期为2年。
3、税收奖励。落户开发区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依法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同时:
——由开发区财政部门给予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免5减半奖励。
——从事管理、技术工作的人员和为本市企业提供服务的外地高端人才,由开发区财政部门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 5免5减半奖励。
——推动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经认定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税收政策。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为承接外包服务项目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协助企业向上争取各种扶持政策和资金。
5、协助企业申报各种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6、全面执行《关于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宿发〔2007〕14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
7、提供政策许可范围内的财政支持和资金扶持。